省建设厅日前制定了《贵州省省外房地产类企业入黔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即日起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贵州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应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之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据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外企业入黔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应持相关部门开具的企业信誉情况证明等材料到省建设厅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中,企业信誉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成立以来业绩情况、近三年的房地产经营情况、有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行为、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等方面。